| 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培育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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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4 13:05 文章来源:铜梁县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培育方案
一、培育原则
坚持“政府搭台、业主唱戏”的原则,以业主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进行必要的定位引导,并给予政策、招商、宣传等方面支持。
二、功能定位
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按照集休闲、娱乐、餐饮、购物为一体的功能设置,打造成独具特色、辐射周边、服务主城的特色商业步行街。
三、发展业态
(一)重点发展以下商业业态
1.休闲类:休闲中心、咖啡厅、洗浴保健、茶楼、美容美发等。
2.餐饮类:特色餐饮、旅店等。
3.娱乐类:歌城、水吧、水上游乐、龙文化艺术体验馆堂等。
4.购物类:铜梁土特产、龙文化特色旅游精品、中小型购物超市等。
5.服务类:金融网点、特色摊区等。
(二)重点引进以下商家
为提高步行街的档次,要求引进企业节能环保,具有一定规模和文化品位的企业。
1.全市、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商家、品牌企业、连锁企业;
2.本县知名商贸、休闲、餐饮企业;
3.社会信誉高、口碑好的特色商贸、休闲、餐饮企业;
4.特色小吃店;
5.特色文化、娱乐商家。
四、优惠政策
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经营者从2009年1月起至2013年12月止享受5年培育期的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县级所得部分,实行先征后奖。一般企业前3年由县财政全额奖给经营者,后2年奖励50%;经营规模在3000平方米以上、投资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经营企业,5年培育期内由县财政全额奖给经营者。
(二)规费政策
1.免收个体工商户行政管理费。
2.免收垃圾处理费。
3.免收污水处理费。
4.水:只收取业主经营范围内的材料和安装费,水价与工业用水同价。
5.电:室外灯饰工程按市政用电收取,其中县财政和业主各承担50%。
6.天然气初装费按70%收取。
7.有线电视建设费减半收取。
(三)管理政策
1.个体工商户在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内开设3个以下(含3个)从事同类经营业务的门店,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条件的可只办一个执照。
2.餐饮企业员工的卫生健康证可在市内跨区县使用,在市内流动1年内不再重复体检。
3.县工商、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在城区要扩规或整改的休闲、餐饮、娱乐经营网点且须另选地址的以及新登记的业主,引导和动员其入驻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同时,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现有商贸、餐饮、娱乐等企业的规范管理。
4.县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入驻业主提供一流的服务,创造最宽松的发展环境,严禁吃、拿、卡、要。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5.凡不服从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管理的企业和业主,不得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街区道路、各种管网线路、滨河路、人行桥、休闲广场、公共座椅、公厕、休闲亭、停车场、标志性雕塑、指示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外装饰风格协调一致等相关工作,由县建委负责。
(二)“不夜城”室外灯饰工程,由县建委负责。
(三)复制“中华第一匾廊”木匾,开发“仿古木匾旅游一条街”,由县建委牵头,文广新局协助。
(四)统一经营户广告牌、室外广告模式,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垃圾处理等工作,由县市政园林局负责。
(五)开展淮远河水上娱乐项目,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区域内的河面经营项目,由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培育领导小组负责。
(六)开街时组织一次大型灯会展览;发展儿童游乐园,定期表演龙文化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由县文广新局负责。
(七)设立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环城公交线路,增开原公交线路的公交班次,设立客车停靠站点等相关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八)将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纳入全县旅游景点统一规划打造,由县旅游局负责。
(九)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社会治安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
六、加强宣传
(一)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的房产经营业主自行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二)新闻媒体对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进行浓墨重彩的宣传报道,铜梁电视台、龙乡铜梁报每周一次专题报道,有线电视适时进行字幕滚动宣传,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网上发布、制发宣传资料、在交通要口制作大型广告牌等,由县招商局和业主负责。
(四)举办“西部秦淮摄影书法诗词大赛”活动,由县文联负责。
(五)举办“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形象大使选拔赛”活动,由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
七、广泛招商
(一)对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进行整体专业策划、宣传、推介,由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领导小组负责,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二)组织策划一次招商发布会,由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领导小组负责,县贸易局、招商局、建委和业主协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三)以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房产业主招商为主,房屋租金尽量优惠,以吸引经营户。
(四)县贸易局、招商局、建委、巴川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乡镇要积极主动招商,积极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参与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的招商引资工作。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每引进1户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商家入驻,在年终考核时加0.5分。
(五)招商的时间进度要求:2008年7--8月,成立机构,出台政策,制定方案;8--9月,进行招商策划、包装、宣传;9--10月,落实商家,完善招商协议;10--12月,商家完成房屋装修和开业筹备工作;2009年1月1日正式开街营业。
八、组织领导
(一)成立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培育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蔡卫东任组长,县贸易局、招商局、建委、财政局、工商局、市政园林局、地税局、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巴川办事处、东城办事处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特色街培育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工作推进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贸易局局长游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在商业发展资金中解决。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在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铜梁西部秦淮步行街业主委员会,组织对外招商,规范经营管理,加强行业自律。
本方案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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